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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米诺环素胶囊(康尼)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康尼)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H10920124
生产厂家: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疾病:
炎症性肠病
价格:
医保是否报销:
处方药物、 国家医保目录(乙类)
靶点: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败血症、菌血症。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毛囊炎、脓皮症、扁桃体炎、肩周炎、泪囊炎、牙龈炎、外阴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等。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6.腹膜炎。7.

产品说明书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盐酸米诺环素胶囊
    商品名称:康尼
    英文名称:Minocycline Hydrochloride Capsules
    汉语拼音:Yansuan Minuohuansu Jiaonang

  • 【成份】

    半合成的四环素类抗生素。

  • 【性状】

    本品胶囊内容物为黄色颗粒。

  •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败血症、菌血症。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毛囊炎、脓皮症、扁桃体炎、肩周炎、泪囊炎、牙龈炎、外阴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等。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6.腹膜炎。7.

  •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小时服用本品0.1g,或每6小时服用50mg。

  • 【不良反应】

    1 菌群失调:本品引起菌群失调较为多见。轻者引起维生素缺乏,也常可见到由于白色念珠菌和其他耐药菌所引起的二重感染。亦可发生难辨梭菌性假膜性肠炎。2 消化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腔炎、舌炎、肛门周围炎等;偶可发生食管溃疡。3 肝损害:偶见恶心、呕吐、黄疸、脂肪肝、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呕血和便血等,严重者可昏迷而死亡。4 肾损害:可加重肾功能不全者的肾损害,导致血尿素氮和肌酐值升高。5 影响牙齿和骨发育:本品可沉积于牙齿和骨中,造成牙齿黄染,并影响胎儿、新生儿和婴幼儿骨骼的正常发育

  • 【禁忌】

    对本品及其他四环素类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1 肝、肾功能不全、食道通过障碍者、老年人、口服吸收不良或不能进食者及全身状态恶化患者(因易引发维生素K缺乏症)慎用。2 由于具有前庭毒性,本品已不作为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和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药物。3 对本品过敏者有可能对其他四环素类也过敏。4 由于可致头晕、倦怠等,汽车驾驶员、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机器操作及高空作业者应避免服用本品。5 本品滞留于食道并崩解时,会引起食道溃疡,故应多饮水,尤其临睡前服用时。6 急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患者疑有初期或二期梅毒时,通常应进行暗视野检查,疑有其他类型梅毒时,每月应进行血清学检查,并至少进行4个月。7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应低于常用剂量,如需长期治疗,应监测血药浓度。8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9 本品较易引起光敏性皮炎,故用药后应避免日晒。10 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萤光的干扰,可能使测定结果偏高。(2)可能使碱性磷酸酶、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11 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

  •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本品可引起牙齿永久性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骨骼的发育生长,故不推荐用于8岁以下的儿童,除非预期的利益高于可能的危险。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 动物研究结果表明四环素类药物可通过胎盘,可在胎儿组织中发现而对胎儿的发育产生毒性作用(通常与骨骼发育的延迟有关)。在动物怀孕早期接受治疗可出现胚胎中毒的迹象。2. 盐酸米诺环素,和其它四环素类抗生素一样,可通过胎盘,孕妇服用后可引致胎儿损害。如果在怀孕期间服用盐酸米诺环素或在服药期间怀孕,应告知患者药物对胎儿的潜在危险。3. 牙齿发育期间(孕后期)使用四环素类可引起牙齿的永久变色。牙釉质的发育不全亦有报道。4. 在妊娠的后三个月服用四环素类药物可在胎儿骨骼中形成稳定的钙复合物。在未发育完全的婴幼儿中服用四环素类药物(每6小时25mg/kg)可观察到腓骨生长速度的降低。腓骨生长速度的变化在停药后可恢复。5. 在上市后临床经验报道中,有先天性畸形,包括四肢减少的发生。6. 盐酸米诺环素可在人乳中分泌;因此,应决定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止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的临床试验没有包括足够多的65岁以上的患者,所以不能判断老年人用药后的反应是否和年轻人相同。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要谨慎,通常从最小剂量开始,因为老年人出现肝脏、肾脏或心脏功能降低的可能较高,并可能同时患有其它疾病或正在使用其它药物治疗。

  • 【药物相互作用】

    1由于本品能降低凝血酶原的活性,故本品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降低抗凝血药的剂量。2由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可使本品的吸收减少、活性降低,故本品与制酸药应避免同时服用。3本品与含铝、钙、镁、铁离子的药物合用时,可形成不溶性络合物,使本品的吸收减少。4降血脂药物考来烯胺(cholestyramine)或考来替泊(colestipol)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影响本品的吸收。5由于巴比妥类、苯妥英或卡马西平可诱导微粒体酶的活性致使本品血药浓度降低,故合用时须调整本品的剂量。6全麻药甲氧氟烷和本品合用可导致致命性的肾毒性。7由于本品能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活性,所以应避免本品与青霉素类合用。8本品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等)合用可加重肾损害。9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可加重肝损害。10本品和口服避孕药合用,能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 【药理作用】

    本品为半合成四环素类广谱抗生素,具高效和长效性,在四环素类抗生素中,本品的抗菌作用最强。抗菌谱与四环素相近。对革兰阳性菌包括耐四环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等和革兰阴性菌中的淋病耐瑟菌均有很强的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的作用一般较弱;本品对沙眼衣原体和溶脲支原体亦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近年来由于滥用四环素类抗生素,现大多数常见革兰阳性和阴性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核糖体30S亚基的A位置结合,阻止肽链的延长,从而抑制细菌或其他病原微生物的蛋白质合成。本品系抑菌药,但在高浓度时,也具有杀菌作用。

  • 【贮藏】

    避光、密闭保存。有效期2年。

  • 【规格】

    50mg(按C23H27N3O7计)

  • 【包装规格】

    50mg*10s/盒。

  • 【有效期】

    36个月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20124

  •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海口市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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