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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氮磺吡啶肠溶片(维柳芬)

柳氮磺吡啶肠溶片(维柳芬)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H31020450
生产厂家: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疾病:
类风湿关节炎
价格:
24元-24元
医保是否报销:
处方药物、 国家医保目录(甲类)、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靶点:
适应症:
1.溃疡性结肠炎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2.Crohn’s病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的患者。3.类风湿性关节炎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产品说明书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柳氮磺吡啶肠溶片
    商品名称:维柳芬
    英文名称:Sulfasalazine Enteric-coated Tablets
    汉语拼音:Liudanhuangbiding Pian

  •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其化学名称为:5-[对-(2-吡啶胺磺酰基)苯]偶氮水杨酸.结构式:分子式:C18H14N4O5S分子量:398.39

  • 【性状】

    本品为肠溶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

  • 【适应症】

    1.溃疡性结肠炎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2.Crohn’s病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的患者。3.类风湿性关节炎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 【用法用量】

    炎症性肠病(主要为溃疡性结肠炎)成人:每天3~4g,分次口服,用药间隔应不宜超过8小时为宜,为防止消化道不耐受,初始以每天1~2g(4-8片)的小剂量开始,如果每天超过4g,应警惕毒性增加。严重发作:每次1~2g(4~8片),每天3~4次,可与类固醇药物合用,组成强化治疗方案。轻度及中度发作:每次1g(4片),每天3~4次。缓解期:建议给予维持剂量以防症状重现,一般每天2~3次,每次1g(4片)。儿童:按每公斤体重每天40~60mg的剂量,分3~6次服用。防止复发:按每公斤体重

  • 【不良反应】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厌食、体温上升、红斑及搔痒、头痛、心悸。2.下面所列的不良反应较少见,且可能与剂量有关:血液系统反应:红细胞异常(如:溶血性贫血、巨红细胞症),紫绀胃肠道反应:胃痛及腹痛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晕、耳鸣肾脏反应:蛋白尿、血尿、皮肤反应:皮肤黄染3.下列反应可能与剂量无关:血液系统反应:骨髓抑制如伴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胃肠道反应:肝炎、胰腺炎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周围神经病变、无菌性脑膜炎皮肤反应:出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S

  • 【禁忌】

    对磺胺及水杨酸盐过敏者、肠梗阻或泌尿系梗阻患者、急性间歇性卟啉症患者禁用本品。

  • 【注意事项】

    1.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血卟啉症、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血紫质症、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2.服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过敏者慎用。4.治疗中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3.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

  •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应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因此孕妇应禁用。2.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尿碱化药合用可增强磺胺药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2、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磺胺被细菌摄取,对磺胺药的抑菌作用发生拮抗,因而两者不宜合用。 3、下列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后者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因此当这些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或在应用磺胺药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4、骨髓抑制药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合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5、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与磺胺药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少,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6、溶栓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7、肝毒性药物与磺胺药合用,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8、光敏药物与磺胺药合用可能发生光敏的相加作用。9、.接受磺胺药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10、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磺胺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因此不宜两药合用。11、磺胺药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合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12、磺吡酮(sulfinpyrazone)与磺胺类药物同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其血药浓度升高且持久,从而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磺胺药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磺胺药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13、与洋地黄类或叶酸合用时,后者吸收减少,血药浓度降低,因此须随时观察洋地黄类的作用和疗效。14、与丙磺舒合用,会降低肾小管磺胺排泌量,致磺胺的血药浓度上升,作用延长,容易中毒。15、与新霉素合用,新霉素抑制肠道菌群,影响本品在肠道内分解,使作用降低。

  • 【药理作用】

    柳氮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嘧啶的作用方式尚不明确,可能与其在动物和体外试验中表现出的抗炎和免疫调节作用有关,动物放射自显影研究表明,柳氮磺吡啶(SSZ)能与结缔组织亲和,并在浆液、肝脏和肠壁中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对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分别直肠给予柳氮磺吡啶及其主要代谢物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的临床研究表明,产生主要治疗作用的可能是5-氨基水杨酸。本品是主要通过柳氮磺吡啶还是其主要代谢产物产生抗风湿性作用尚不明确。

  •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 【规格】

    0.25克

  •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0450

  • 【说明书修订日期】

    核准日期:2007年1月24日

  •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三维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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