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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花清瘟胶囊(以岭)

连花清瘟胶囊(以岭)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Z20040063
生产厂家: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疾病:
肺炎
价格:
24.34元-24.34元
医保是否报销:
OTC(甲类)、 国家医保目录(乙类)、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靶点:
适应症: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产品说明书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连花清瘟胶囊
    商品名称:以岭
    英文名称:LianHuaQingWenJiaoNang(YiLing)
    汉语拼音:Lianhua Qingwen Jiaonang

  • 【成份】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辅料为:淀粉。

  •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适应症】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 【规格】

    0.35g*36粒

  • 【包装规格】

  • 【有效期】

    24个月

  •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Z03752004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0063

  •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09/10/21 0:00

  •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以岭

  • 免责声明:本站只做药品信息展示,不销售任何药品,不做任何指导参考作用,用药请遵循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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