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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露口服液

咳露口服液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Z20027542
生产厂家: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疾病:
肺炎
价格:
医保是否报销:
OTC(甲类)
靶点:
适应症:
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产品说明书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咳露口服液
    英文名称:KeLuKouFuYe
    汉语拼音:Ke lu Koufuye

  • 【成份】

    川贝母、枇杷叶、麻黄、紫菀、黄芩、罂粟壳、薄荷脑、甘草。

  •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或白色囊形薄膜衣片。

  • 【功能主治】

    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孕妇忌服。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忌服。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 【规格】

    (1)每瓶装60ml;(2)每瓶装120ml;(3)每瓶装180ml

  • 【包装规格】

    120毫升

  • 【有效期】

    18个月

  • 【执行标准】

    中成药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部分(内科肺系二分册),编号WS-11419(ZD-1419)-2002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542

  • 【说明书修订日期】

    核准日期:2007年04月09日修改日期:2009年12月17日

  •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步长

  • 免责声明:本站只做药品信息展示,不销售任何药品,不做任何指导参考作用,用药请遵循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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