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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咳嗽颗粒

感冒咳嗽颗粒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Z22025226
生产厂家: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疾病:
肺炎
价格:
医保是否报销:
OTC(乙类)
靶点:
适应症: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产品说明书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感冒咳嗽颗粒
    英文名称:GanMaoKeSuKeLi
    汉语拼音:Ganmao Kesou Chongji

  • 【成份】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不良反应】

    无标注

  • 【禁忌】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 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 【规格】

    每袋重10克(相当于原药材8.2克)

  • 【包装规格】

    10g*10袋

  • 【有效期】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5226

  •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康福药业

  • 免责声明:本站只做药品信息展示,不销售任何药品,不做任何指导参考作用,用药请遵循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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