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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开灵口服液

清开灵口服液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Z11020267
生产厂家:
北京中医药大学药厂
疾病:
慢阻肺
价格:
9.6元-9.6元
医保是否报销:
OTC(甲类)
靶点:
适应症:
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产品说明书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清开灵口服液
    汉语拼音:Qingkailing Koufuye

  • 【成份】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功能主治】

    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理作用】

    清热解毒。

  • 【贮藏】

    密封,遮光。

  •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 【包装规格】

    玻璃瓶,每支装10毫升。

  • 【有效期】

    24个月。

  •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267

  •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07年06月19日

  •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药厂
    企业简称:中医药大学

  • 免责声明:本站只做药品信息展示,不销售任何药品,不做任何指导参考作用,用药请遵循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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