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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葫芦娃)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葫芦娃)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Z20033152
生产厂家: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疾病:
慢阻肺
价格:
20.79元-20.79元
医保是否报销:
OTC(甲类)
靶点:
适应症: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产品说明书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商品名称:葫芦娃
    汉语拼音:Xiaoer Feire Kechuan Keli

  • 【成份】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

  •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深棕黄色颗粒;味甜

  • 【适应症】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4克(一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4克(一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8克(2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禁忌】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运动员慎用。6.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应用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 【规格】

    4g*10袋

  • 【包装规格】

  • 【有效期】

    30个月

  •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0822015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152

  •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09年04月07日

  •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免责声明:本站只做药品信息展示,不销售任何药品,不做任何指导参考作用,用药请遵循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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