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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肟咀嚼片

头孢克肟咀嚼片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H20051841
生产厂家: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疾病:
慢性肾炎
价格:
医保是否报销:
处方药物
靶点: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胆囊炎、胆管炎、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肾盂肾炎、膀胱炎、猩红热、脑膜炎等。

产品说明书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头孢克肟咀嚼片
    英文名称:Cefixime Chewable Tablets
    汉语拼音:CefiximeChewableTablets

  • 【成份】

    头孢克肟。

  •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片。

  •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胆囊炎、胆管炎、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肾盂肾炎、膀胱炎、猩红热、脑膜炎等。

  • 【用法用量】

    1.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口服,每次50~100mg(效价),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重体、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效价),一日二次。2.小儿:口服,每次1.5~3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症状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6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儿童一日两次,每次按下列剂量口服:6个月至1岁每次14-20mg;1岁至2岁每次20-25mg;2岁至4岁每次25-33mg;4岁至岁每次33-40mg;6岁至9岁每次40-5

  • 【不良反应】

    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78例(0.61%),GOT升高58例(0.45%),嗜酸性粒细胞增多26例(0.20%)等。1.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由于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

  •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

  • 【注意事项】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3.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4.下列患者慎重给药:(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头抱克肟对小于6个月的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仅在确实需要使用时使用本品;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从乳汁中分泌,必需使用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在老年人中的血药峰浓度和AUC可较年轻人分别高26%和20%,老年患者可以使用本品。

  • 【药物相互作用】

    1.卡马西平:与本品合用时可引起卡马西平水平升高,必须合用时应监测血浆中卡马西平浓度。2.华法令和抗凝药物:与本品合用时增加凝血酶原时间。

  • 【药理作用】

    1.药理作用:本品为第三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对革兰氏阳性菌及阴性菌均具有抗菌活性,特别是对革兰氏阳性菌中的链球菌(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革兰氏阴性菌中的淋球菌、布兰汉氏球菌、大肠菌、克雷伯氏属、沙雷氏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等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其作用机制为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其作用点因细菌的种类而异,与青霉素结合蛋白(PBP)中的PBP1(1a,1b,1c)以及PBP3有较高亲和性。本品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具有较强稳定性。2.生殖毒性:SD大鼠在妊娠前和妊娠初期口服给药100~1000mg/kg,在器官形成期、围产期、哺乳期口服给药320~3200mg/kg,对大鼠生育力未见影响,未出现致畸作用,新生幼鼠的生长、发育和生殖能力也未发现异常。

  • 【贮藏】

    密封。

  • 【规格】

    100mg(按C16H15N5O7S2计算)

  • 【包装规格】

    6片/板/盒,10片/1板/盒,6片/2板/盒

  • 【有效期】

    24月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841

  •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倍特药业

  • 免责声明:本站只做药品信息展示,不销售任何药品,不做任何指导参考作用,用药请遵循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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